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湖西校区值班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西校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提到的值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日及工作时间之外,安排教职员工在湖西校区在岗值班值守,包括正常工作日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第三条 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各项日常事务,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湖西校区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校区校园安全稳定。
第四条 湖西校区值班由湖西校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于每月25日前及向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交次月值班安排表,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26日前排定次月值班安排表并通过相关工作群发布。
第五条 湖西校区值班人数按照办学实际情况,管委会正常每值班班次原则上安排值班人员1人,相关二级学院安排1名值班带队领导及1-2名值班人员,后续可根据湖西校区入驻相关师生规模和具体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值班人员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进行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有特殊情况须经管委会主任同意后可进行调换,调换后的值班人员安排须向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备。
第七条 湖西校区值班时间按照办学实际情况,正常工作日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19:30至次日上午8:30;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时间为当天8:30至次日8:30,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30。后续可根据湖西校区课程安排情况和具体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期间于C2楼一层东门入口处,通过人脸识别设备完成签到与签退考勤。管委会值班室设在C2楼三层西302室,夜班及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如实记录值班巡查情况。二级学院值班地点设在学生公寓一站式服务社区大厅,应配备专用值班记录本,夜班及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值班人员应如实记录值班情况,以备学校及管委会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自主制定本单位人员值班管理制度。
第九条 管委会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对湖西校区学生食堂、宿舍楼、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体育场、综合楼、图书馆、校园环湖区域、主干道路及绿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值班期间需保持信息畅通,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包括校园巡查时间、地点以及详细的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内容。要将未办结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三)协调二级学院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必要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并按指示妥善处理。
(四)做好与二级学院值班人员的沟通协作,并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条 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并做好签到、签退,值班期间如实记录值班情况,接受学校及管委会检查。
(二)深入学生宿舍,做好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等安全巡查;抽查学生返宿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及时制止宿舍内吸烟、饮酒等违纪行为。
(三)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思想、心理等问题,并及时做好疏导。
(四)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必要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情况向管委会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汇报,并按指示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湖西校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每月值班安排表的制定,并于次月5日前完成上月的值班考勤统计审核工作后,报送学校人事处核准。根据打卡比对,核发值班费和工作补助。
第十二条 湖西校区值班补助发放标准按照学校制定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支持湖西校区办学的若干举措(试行)》及学校人事处制定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湖西校区工作补贴发放办法(暂行)》标准执行,由学校人事处核准发放。
第十三条 学校人事处等部门可对湖西校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有值班人员擅自脱岗、漏岗等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值班期间出现突发事件处理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