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延伸
作者: 张毅
发布时间: 20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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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湖西校区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苏建大发〔2026〕29号)规定,湖西校区实行“统一领导、职能延伸、校区统筹”的运行管理机制。

 

落实学校“一校两区”办学格局部署,落实学校“一校两区”办学格局部署,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开发与对外合作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与基建处、资产经营公司、图书馆等部门,应结合湖西校区办学实际,因需主动、全面有序地向湖西校区延伸管理服务职能,确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湖西校区有效贯彻落实。

 

各职能延伸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明确在湖西校区的具体工作人员及其相应职责。根据部门工作特点,采取“专职+机动”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湖西校区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并形成任务清单,做到有监管、有考核,确保职能延伸落实有抓手、职权履行有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印发《湖西校区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方案》《湖西校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案》《湖西校区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湖西校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设置湖西校区教学工作办公室、湖西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湖西校区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湖西校区后期服务保障工作办公室,分别隶属于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与基建处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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